檀香寺每月第一个与第三个星期六和星期日早上九时三十分将为天下有情人做婚姻注册。凡大马公民年满二十一岁均可在本寺注册成为夫妻。
檀香寺在2004年杪始为国民登记局委任为槟州西南区婚姻注册处。本寺的婚姻注册官助理为陈炳根先生。陈先生目前担任檀香佛教福利会副财政和檀香晚晴苑福利会秘书;他也是位退休老师,在教育界服务三十四年﹔退休后活跃于社会公益活动,任劳任怨服务于社会﹐热心公益﹐深受各界人士所赞赏。
檀香寺每年都有举办婚前准备工作坊﹐佛化婚礼的祝福仪式﹐婚后夫妻成长团体和免费服务的心理咨询﹔如要宴客的话五楼的多元化礼堂还可宴开几十席呢﹗
欲注册者﹐必须先到州内的其中一个国民登记局申请结婚注册的表格﹔同时准新郎和准新娘连同证婚人也要呈上各自的身份证两份以让过滤﹐核准后国民登记局的官员们会在表格上盖个章和签名。这时欲注册者就可根据表格上的需求填上自己的资料和贴上照片。表格填妥后就可到宣誓官那宣誓﹐宣誓完毕后就可交来檀香寺。表格呈上时﹐新人的身份证(A4纸张尺寸)﹐报生纸和证婚人的身份证各自影印兩份。注册费用仅是RM30.00。其实政府的婚姻注册费只是贰拾令吉RM20.00,乘余的RM10.00是国民登记局推荐给每对新人的两个透明塑料活页夹。槟城西南区这个地方除了新港的国民登记局之外﹐檀香寺就成为唯一政府授权处理婚姻注册的团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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